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助理教授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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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09/16 ~ 113/11/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職稱 | 助理教授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體育室 |
工作內容 | None |
資格條件 | 學歷:具體育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證書以上,且大學須為體育或運動相關學系畢業並曾修習體育運動專業術科學分者。 條件、專長 一、學術專長: 1. 須具備研究能力,且近五年內有具體研究成果發表。 2. 有擔任計畫案主持人相關經驗尤佳。 3. 有英文授課能力尤佳。 二、術科專長: 1. 籃球、排球、足球、羽球、網球、桌球、田徑、體適能八項,須具備所列二 項以上教學專長,並檢附教學專長之相關證照。 2. 具籃球或足球專長者尤佳。 三、具備大學體育教學或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應配合體育教學課程開課需求,修習相關課程。 五、須配合體育室行政工作。 |
聯絡方式 | 應備申請資料: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教師聘任專區/02表單下載「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 2.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5.推薦函二封。 6.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7.教師證書及術科證照影本(如無則免附) 8.可任教科目。 9.請附大學成績單。 10.請提供近五年內具體研究成果(如主要著作目錄、論文摘要等證明文件)。並依本校「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教師升等最低標準」進行點數計算,計算內容請依「體育室教師五年內研究成果點數計算」檔案進行填寫計算(108年9月至現今)。 以上各項資料敬請務必備齊,俾利審查。 ※聯絡人及電話: (02)2771-2171轉3302徐筱鈞小姐 申請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 106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體育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注意事項: 1.有關新聘專任教師五年內發表之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最低要求,請參閱本校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網站相關法規中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各級新聘專任教師資格審查要點」。 https://chass.ntut.edu.tw/p/412-1019-255.php?Lang=zh-tw 2.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詳見人事室網頁)。 https://per.ntut.edu.tw/p/412-1025-16184.php?Lang=zh-tw 3.新聘專任教師應符合本校英文授課之要求規範,請參閱本校教務處「M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推動英語授課課程獎勵要點」。https://oaa.ntut.edu.tw/p/412-1008-12780.php?Lang=zh-tw 4.有關體育室教師5年內研究成果點數計算,請至本校體育室網站內下載檔案。 5.請繳交下述2項電子檔。「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5年內研究成果點數計算表」,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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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09/16 ~ 113/11/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助理教授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None
資格條件
學歷:具體育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證書以上,且大學須為體育或運動相關學系畢業並曾修習體育運動專業術科學分者。 條件、專長 一、學術專長: 1. 須具備研究能力,且近五年內有具體研究成果發表。 2. 有擔任計畫案主持人相關經驗尤佳。 3. 有英文授課能力尤佳。 二、術科專長: 1. 籃球、排球、足球、羽球、網球、桌球、田徑、體適能八項,須具備所列二 項以上教學專長,並檢附教學專長之相關證照。 2. 具籃球或足球專長者尤佳。 三、具備大學體育教學或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應配合體育教學課程開課需求,修習相關課程。 五、須配合體育室行政工作。
聯絡方式
應備申請資料: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教師聘任專區/02表單下載「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 2.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5.推薦函二封。 6.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7.教師證書及術科證照影本(如無則免附) 8.可任教科目。 9.請附大學成績單。 10.請提供近五年內具體研究成果(如主要著作目錄、論文摘要等證明文件)。並依本校「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教師升等最低標準」進行點數計算,計算內容請依「體育室教師五年內研究成果點數計算」檔案進行填寫計算(108年9月至現今)。 以上各項資料敬請務必備齊,俾利審查。 ※聯絡人及電話: (02)2771-2171轉3302徐筱鈞小姐 申請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 106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體育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注意事項: 1.有關新聘專任教師五年內發表之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最低要求,請參閱本校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網站相關法規中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各級新聘專任教師資格審查要點」。 https://chass.ntut.edu.tw/p/412-1019-255.php?Lang=zh-tw 2.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詳見人事室網頁)。 https://per.ntut.edu.tw/p/412-1025-16184.php?Lang=zh-tw 3.新聘專任教師應符合本校英文授課之要求規範,請參閱本校教務處「M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推動英語授課課程獎勵要點」。https://oaa.ntut.edu.tw/p/412-1008-12780.php?Lang=zh-tw 4.有關體育室教師5年內研究成果點數計算,請至本校體育室網站內下載檔案。 5.請繳交下述2項電子檔。「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5年內研究成果點數計算表」,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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