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聘用人員(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公告日 114/01/22
刊登起迄日 114/01/20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聘用人員(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工作內容 1.執行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如:督導受輔單位、核銷撥付等事宜、撰寫成果報告、配合臨時交辦事項) 2.精神衛生暨心理衛生工作業務。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大學 2.科系要求: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醫事等相關科系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 4.工作經歷: 不拘,具有衛生行政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尤佳。 5.語文能力要求: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聯絡方式 1.應徵方式: 一律書面報名,於114年1月24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蔡小姐(分機102)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約聘人員」。 2.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履歷表(含自傳)。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4)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工作服務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3.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2)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 (3)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4)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4.其他: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聯絡方式:承辦人—蔡小姐(04)25155148分機1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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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0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聘用人員(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執行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如:督導受輔單位、核銷撥付等事宜、撰寫成果報告、配合臨時交辦事項) 2.精神衛生暨心理衛生工作業務。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大學 2.科系要求: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醫事等相關科系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 4.工作經歷: 不拘,具有衛生行政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尤佳。 5.語文能力要求: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聯絡方式

1.應徵方式: 一律書面報名,於114年1月24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蔡小姐(分機102)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約聘人員」。 2.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履歷表(含自傳)。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4)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工作服務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3.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2)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 (3)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4)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4.其他: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聯絡方式:承辦人—蔡小姐(04)25155148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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