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工友
公告日 | 11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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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1 ~ 114/02/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 |
工作內容 | (一) 協助辦理行政庶務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限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 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四) 具電腦操作基本能力者。 |
聯絡方式 | (一)簡章及相關書表:有關甄選訊息及書表資料刊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及本館網站首頁(https://www.chcsec.gov.tw)新聞與公告/最新公告-徵才公告項下,請自行下載。 (二)報名日期與方式: 1.請於114年2月7日下午5時前檢具相關文件,親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辦理)至「500034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友甄選」。 2.報名資料未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 (三) 檢附證件: 1.工友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近5年考績成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5.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四)甄選方式: 1.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日期另行通知),經錄取人員即依規定程序辦理移撥,屆時依本館通知日期到職任用;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2.視甄選結果酌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算)。 3.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本甄選案,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應迴避僱用情形者,請勿報名。 (六)本館行政室聯絡電話:(04)722-2729分機202,聯絡人:林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工友
114/01/03~114/01/13
|
公告日期
114/01/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1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職稱
工友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協助辦理行政庶務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限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 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四) 具電腦操作基本能力者。
聯絡方式
(一)簡章及相關書表:有關甄選訊息及書表資料刊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及本館網站首頁(https://www.chcsec.gov.tw)新聞與公告/最新公告-徵才公告項下,請自行下載。 (二)報名日期與方式: 1.請於114年2月7日下午5時前檢具相關文件,親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辦理)至「500034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友甄選」。 2.報名資料未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 (三) 檢附證件: 1.工友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近5年考績成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5.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四)甄選方式: 1.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日期另行通知),經錄取人員即依規定程序辦理移撥,屆時依本館通知日期到職任用;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2.視甄選結果酌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算)。 3.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本甄選案,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應迴避僱用情形者,請勿報名。 (六)本館行政室聯絡電話:(04)722-2729分機202,聯絡人: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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