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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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2 ~ 114/02/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政府 |
職稱 |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政府(民政處)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
工作內容 | 1.私立殯葬設施之設置、核准事項。 2.公立殯葬設施設置、更新、遷移之核准事項。 3.公立殯葬設施之監督、評鑑及獎勵事項。 4.違法設置、擴充、增建、改建或經營殯葬設施之取締及處理事項。 5.違法殯葬行為之處理。 6.殯葬自治法規之訂定。 7.本科綜合業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月薪37,800元)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 2.有公部門經驗者尤佳。 3.具汽、機車駕照。 |
聯絡方式 |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及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等資料各1份。 2.於114年2月6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300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民政處宗教禮儀科 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216121# 353。 3.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之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1/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2 ~ 114/0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私立殯葬設施之設置、核准事項。 2.公立殯葬設施設置、更新、遷移之核准事項。 3.公立殯葬設施之監督、評鑑及獎勵事項。 4.違法設置、擴充、增建、改建或經營殯葬設施之取締及處理事項。 5.違法殯葬行為之處理。 6.殯葬自治法規之訂定。 7.本科綜合業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月薪37,800元)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 2.有公部門經驗者尤佳。 3.具汽、機車駕照。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及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等資料各1份。 2.於114年2月6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300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民政處宗教禮儀科 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216121# 353。 3.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之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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