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組主任

公告日 114/01/22
刊登起迄日 114/01/21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職稱 組主任
職系 海巡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蘇澳鎮港區7-1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關於管轄海域巡防、海洋巡護勤業務之督導、規劃管理等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並具備海巡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8職等合格實授)。 二、最近5年年終考績4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具海巡機關巡防艦船艇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2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中: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 (三)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四)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五)現職派令 (六)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七)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或考績證明 (八)相關經歷或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二、報名人員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遴用,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上傳系統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8053990轉362711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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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1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職稱

組主任

職系

海巡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關於管轄海域巡防、海洋巡護勤業務之督導、規劃管理等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並具備海巡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8職等合格實授)。 二、最近5年年終考績4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具海巡機關巡防艦船艇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2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中: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 (三)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四)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五)現職派令 (六)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七)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或考績證明 (八)相關經歷或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二、報名人員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遴用,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上傳系統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8053990轉362711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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