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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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1 ~ 114/02/0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 |
工作內容 | 1.社會資源與資源共享業務運用作業(含外單位蒞家參訪及服務學習)。 2.住民家屬聯繫座談相關業務。 3.住民生活及家屬來訪注意事項之擬定、修訂。 4.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5.協辦住民樂齡課程。 6.榮民服務處分區座談會入住宣導及人員分派。 7.榮民娶大陸配偶輔導業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含)以上畢業。 二、男女不拘。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團隊合作與活動規劃之能力。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六、本職缺係社會工作員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3月1日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回職復薪前1日止,僱用期滿及僱用原因消失(如經費來源不足、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如違有關規定等)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恕不受理紙本應徵。本案聯絡電話:04-8747647轉106;聯絡人:許小姐。 2. 凡具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至本家服務者,請於114年2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並檢附身分證、畢業證書、工作經歷證明之pdf檔上傳(未上傳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備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4.本次甄選必要時,得辦理面試;由本家擇優錄取1名及候補2名,如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家得予從缺。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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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1 ~ 114/02/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社會資源與資源共享業務運用作業(含外單位蒞家參訪及服務學習)。 2.住民家屬聯繫座談相關業務。 3.住民生活及家屬來訪注意事項之擬定、修訂。 4.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5.協辦住民樂齡課程。 6.榮民服務處分區座談會入住宣導及人員分派。 7.榮民娶大陸配偶輔導業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含)以上畢業。 二、男女不拘。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團隊合作與活動規劃之能力。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六、本職缺係社會工作員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3月1日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回職復薪前1日止,僱用期滿及僱用原因消失(如經費來源不足、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如違有關規定等)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恕不受理紙本應徵。本案聯絡電話:04-8747647轉106;聯絡人:許小姐。 2. 凡具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至本家服務者,請於114年2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並檢附身分證、畢業證書、工作經歷證明之pdf檔上傳(未上傳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備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4.本次甄選必要時,得辦理面試;由本家擇優錄取1名及候補2名,如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家得予從缺。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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