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1/22
刊登起迄日 114/01/21 ~ 114/0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工作內容 1.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及電腦文書處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本職缺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熟諳電腦軟體操作、文書處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7條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2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106211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醫審及藥材組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公告編號:2025036)」,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陳小姐(02-27065866轉2378)。 三、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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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1 ~ 114/0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及電腦文書處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本職缺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熟諳電腦軟體操作、文書處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7條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2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106211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醫審及藥材組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公告編號:2025036)」,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陳小姐(02-27065866轉2378)。 三、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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