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
管理員
公告日 | 114/01/2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22 ~ 114/02/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蘆竹區仁愛路二段1號) |
工作內容 | (一) 綜理總務處一般行政業務。40% (二) 辦理事務、出納、文書等事項。10% (三) 辦理其他處室一般行政業務。40%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 。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亦無特考特用或其他限制轉調任情事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誠、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熟悉電腦操作,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職務調整及輪調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2月3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6. 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資格符合人員擇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參加面試,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三)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4月1日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五)聯絡電話:03-3525580分機711人事室鄭小姐或710何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1/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2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綜理總務處一般行政業務。40% (二) 辦理事務、出納、文書等事項。10% (三) 辦理其他處室一般行政業務。40%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 。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亦無特考特用或其他限制轉調任情事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誠、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熟悉電腦操作,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職務調整及輪調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2月3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6. 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資格符合人員擇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參加面試,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三)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4月1日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五)聯絡電話:03-3525580分機711人事室鄭小姐或710何主任。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