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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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2 ~ 114/02/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00215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9號) |
工作內容 | 代理法警工作。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未具雙(多)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以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四)經公立醫院、教學醫院、衛生所(健康服務中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不包含「診所」)體格檢查無下列情形之一者: 1.身高:男性不及155.0公分,女性不及150.0公分。 2.體格指標(BMI值):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0或大於31.0。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重度肢障。 7.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8.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9.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10.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2月21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報名及逾期均不受理,相關書面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三)報名地址:900215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9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儲備約僱法警職務代理人」。如有疑問,請電洽(08)7550611轉分機3136洪科員。 (四)簡章公告:請至司法院「徵人啟事」項下或本院網站下載簡章及報名表(司法院網址為:http://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址為:https://ptd.judicial.gov.tw)。 四、報名應繳文件: 所有文件請使用A4紙張,並以迴紋針夾齊、勿用釘書針裝訂;報名表應填列完整,繳驗文件務須齊全。 (一)報名表1份(並黏貼最近1年內1吋彩色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背面請書寫姓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影印黏貼於報名表)。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影本1份。 (四)退伍令正反面(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1份(無免附)。 (五)最近2個月內體格檢查表正本1份(未隨報名資料一併檢附者,視為資格不符)。 (六)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族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免附)。 (七)曾任法院工作相關證明文件(無免附)。 (八)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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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2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代理法警工作。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未具雙(多)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以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四)經公立醫院、教學醫院、衛生所(健康服務中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不包含「診所」)體格檢查無下列情形之一者: 1.身高:男性不及155.0公分,女性不及150.0公分。 2.體格指標(BMI值):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0或大於31.0。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重度肢障。 7.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8.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9.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10.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2月21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報名及逾期均不受理,相關書面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三)報名地址:900215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9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儲備約僱法警職務代理人」。如有疑問,請電洽(08)7550611轉分機3136洪科員。 (四)簡章公告:請至司法院「徵人啟事」項下或本院網站下載簡章及報名表(司法院網址為:http://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址為:https://ptd.judicial.gov.tw)。 四、報名應繳文件: 所有文件請使用A4紙張,並以迴紋針夾齊、勿用釘書針裝訂;報名表應填列完整,繳驗文件務須齊全。 (一)報名表1份(並黏貼最近1年內1吋彩色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背面請書寫姓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影印黏貼於報名表)。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影本1份。 (四)退伍令正反面(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1份(無免附)。 (五)最近2個月內體格檢查表正本1份(未隨報名資料一併檢附者,視為資格不符)。 (六)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族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免附)。 (七)曾任法院工作相關證明文件(無免附)。 (八)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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