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社會工作員
公告日 | 11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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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2 ~ 114/02/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
職稱 | 社會工作員 |
職系 | 社會工作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雄市苓雅區⺠權⼀路八五號⼗樓 |
工作內容 | (一) 受理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身障保護及老人保護、社會安全諮詢網等通報案件之派案處理、危機評估及追蹤連繫。 (二) 輪值 24 小時保護性緊急案件,提供被害人緊急救援、庇護安置處遇及諮詢服務。 (三) 處理與聯繫成人保護初篩案件。 (四) 相關行政庶務工作及宣導。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之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 具個案服務經驗者尤佳。 (四) 需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應徵。 (二)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1.請至該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或經由eCPA持憑證登入人事服務網【職缺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自傳)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中心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2.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 (三)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徵才報名表●(請至本中心徵才公告下載) 2.現職派令 3.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身心障礙證明 8.社會工作師證書(無者免附) 9.另具通過外語能力檢定證件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視同無證照 (四)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章,掃成同一個PDF檔於「我的應徵」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如證明文件檔案超過系統要求,請將證明文件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高雄市家防中心社會工作員職缺」。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7-5355920#130盧先生。 (六)甄試方式與程序: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 (七)錄取名額: 1.社會工作員正取1人,視成績酌增備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2.正取人員將由本中心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3.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俾利本中心聯繫報名人員。 4.本中心若因故須更改面試時間或地點,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人員。 (八)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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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2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職稱
社會工作員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受理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身障保護及老人保護、社會安全諮詢網等通報案件之派案處理、危機評估及追蹤連繫。 (二) 輪值 24 小時保護性緊急案件,提供被害人緊急救援、庇護安置處遇及諮詢服務。 (三) 處理與聯繫成人保護初篩案件。 (四) 相關行政庶務工作及宣導。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之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 具個案服務經驗者尤佳。 (四) 需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應徵。 (二)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1.請至該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或經由eCPA持憑證登入人事服務網【職缺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自傳)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中心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2.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 (三)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徵才報名表●(請至本中心徵才公告下載) 2.現職派令 3.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身心障礙證明 8.社會工作師證書(無者免附) 9.另具通過外語能力檢定證件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視同無證照 (四)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章,掃成同一個PDF檔於「我的應徵」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如證明文件檔案超過系統要求,請將證明文件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高雄市家防中心社會工作員職缺」。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7-5355920#130盧先生。 (六)甄試方式與程序: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 (七)錄取名額: 1.社會工作員正取1人,視成績酌增備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2.正取人員將由本中心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3.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俾利本中心聯繫報名人員。 4.本中心若因故須更改面試時間或地點,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人員。 (八)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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