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約聘檢查員
| 公告日 | 114/01/2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22 ~ 114/02/0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
| 職稱 | 約聘檢查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高雄市 |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2-4樓 |
| 工作內容 | 執行勞動檢查法、勞動基準法令、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及其他依勞動法令應檢查之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 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理、工、醫、農相關學系畢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 (二) 國內外理、工、醫、農相關學系大學以上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且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者。 二、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各項事由,如經本處發現得撤銷其錄取資格;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以報名收件日截止日回推),始得錄用。 三、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左側選單「我要應徵」功能鍵,連結至職缺應徵平台(第一次登入者請先註冊帳號),填寫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下列證明文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報名表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汽車、機車駕照(擇一)。 (4)以資格條件第1款報名參試者,需檢附該款指定學歷之畢業證書。 (5)以資格條件第2款報名參試者,需檢附該款指定學歷及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不可用勞保投保證明或契約書取代。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佐證資料。 3.如持國外學歷報名須另檢附駐外辦事處驗證本、中譯本、歷年成績單等相關證明文件,資料不齊不予受理。 4.本案採線上報名,紙本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及甄選日期公告 初審合格者擇優辦理面試,審查結果及甄選日期訂於114年2月17日17時30分前公告於本處網站(https://klsio.kcg.gov.tw/)。 (三)備註 1.本職缺列為聘用人員第7職等,以328薪點進用(折算薪資為新臺幣44,280元),相關工作條件依聘用契約辦理。 2.本職缺工作性質偏重外勤,應徵者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者尤佳。 3.資格不合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予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應於公告之指定甄選日期時間參與面試,本處不另行通知。 4.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職缺。倘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5.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6.正取人員經通知報到,報到日應繳驗相關證件正本。如經通知未於規定期限內報到者,喪失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次甄選職缺。 7.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約聘人員係以訂定契約方式進用,屬一年一聘性質,後續聘用與否視各該年度計畫及年度考核結果而定)。 8.聯絡人:黃小姐(07-7336959分機711)。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1/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2 ~ 114/02/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職稱
約聘檢查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執行勞動檢查法、勞動基準法令、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及其他依勞動法令應檢查之事項。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 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理、工、醫、農相關學系畢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 (二) 國內外理、工、醫、農相關學系大學以上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且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者。 二、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各項事由,如經本處發現得撤銷其錄取資格;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以報名收件日截止日回推),始得錄用。 三、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左側選單「我要應徵」功能鍵,連結至職缺應徵平台(第一次登入者請先註冊帳號),填寫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下列證明文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報名表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汽車、機車駕照(擇一)。 (4)以資格條件第1款報名參試者,需檢附該款指定學歷之畢業證書。 (5)以資格條件第2款報名參試者,需檢附該款指定學歷及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不可用勞保投保證明或契約書取代。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佐證資料。 3.如持國外學歷報名須另檢附駐外辦事處驗證本、中譯本、歷年成績單等相關證明文件,資料不齊不予受理。 4.本案採線上報名,紙本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及甄選日期公告 初審合格者擇優辦理面試,審查結果及甄選日期訂於114年2月17日17時30分前公告於本處網站(https://klsio.kcg.gov.tw/)。 (三)備註 1.本職缺列為聘用人員第7職等,以328薪點進用(折算薪資為新臺幣44,280元),相關工作條件依聘用契約辦理。 2.本職缺工作性質偏重外勤,應徵者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者尤佳。 3.資格不合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予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應於公告之指定甄選日期時間參與面試,本處不另行通知。 4.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職缺。倘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5.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6.正取人員經通知報到,報到日應繳驗相關證件正本。如經通知未於規定期限內報到者,喪失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次甄選職缺。 7.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約聘人員係以訂定契約方式進用,屬一年一聘性質,後續聘用與否視各該年度計畫及年度考核結果而定)。 8.聯絡人:黃小姐(07-7336959分機711)。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