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臨僱管理員(身障缺)
公告日 | 114/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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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2 ~ 114/02/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臨僱管理員(身障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臺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臺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各分區) |
工作內容 | 1.提供民眾心理健康支持。 2.協助辦理心理健康促進相關活動宣導。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2.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畢業者。 3.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業訓練6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4.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1年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5.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 6.工作積極、抗壓性高、善溝通協調並可配合加班、外勤工作且能立即上班者尤佳。 7.本職缺保留予身心障礙求職者,非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者請勿主動應徵。 ※薪資: 月薪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 |
聯絡方式 | ※聯絡人/電話/電子郵件: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陳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189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2)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最高學歷證件、專業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等資料影本。 (3)A4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不超過500字)。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初審合格名單。 3.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 1.甄試內容:口試測驗(100%)。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擇優候用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計畫同職稱同薪資之職缺,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名稱、同薪點、同為臨時人員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留用。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1/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2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臨僱管理員(身障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提供民眾心理健康支持。 2.協助辦理心理健康促進相關活動宣導。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2.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畢業者。 3.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業訓練6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4.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1年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5.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 6.工作積極、抗壓性高、善溝通協調並可配合加班、外勤工作且能立即上班者尤佳。 7.本職缺保留予身心障礙求職者,非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者請勿主動應徵。 ※薪資: 月薪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
聯絡方式
※聯絡人/電話/電子郵件: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陳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189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2)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最高學歷證件、專業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等資料影本。 (3)A4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不超過500字)。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初審合格名單。 3.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 1.甄試內容:口試測驗(100%)。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擇優候用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計畫同職稱同薪資之職缺,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名稱、同薪點、同為臨時人員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留用。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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