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7 ~ 113/11/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社會人文課業務: 1.社會福利櫃檯服務。 2.辦理社會福利津貼審核業務。 3.辦理社會福利宣導及人文活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意者自即日起至報名截止日113年11月14日前,檢具以下資料逕寄或親送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秘書室收(238005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1.新北市樹林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址→http://www.shulin.ntpc.gov.tw/訊息公佈/徵才/下載檔案-甄選報名表)。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應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具機車駕照影本尤佳(無則免附)。 報名文件請以A4影本格式依序裝訂,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郵寄者,以掛號郵戳為憑;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臨時人員」、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課長,電話:(02)26812106分機1601。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擇優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二、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為臨時人員,採不定期契約,適用勞動基準法,薪資新臺幣27,976元。 四、面試應備下列資料: 1.請使用Power point ,製作個人自傳簡報。 2.簡報頁數以 5-7頁為原則。 3.內容請包括以下: (1) 基本資料:包括姓名、生日、學經歷…等個人資料。 (2) 家庭背景、個性、長期的興趣。 (3) 學、經歷簡要描述。 (4) 對所應徵職務之了解及看法。 4.筆記型電腦 (Windows 10,Office 2016 ) 、投影機由本所準備。 5.請參加面試人員將上述『個人自傳簡報 』檔案,自行製作完竣後,儲存於隨身碟;面試時現場自行傳輸於筆記型電腦,自行操作電腦及進行簡報。 五、本簡章規定有未盡事宜,本所得另補行規定之。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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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7 ~ 113/1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社會人文課業務: 1.社會福利櫃檯服務。 2.辦理社會福利津貼審核業務。 3.辦理社會福利宣導及人文活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意者自即日起至報名截止日113年11月14日前,檢具以下資料逕寄或親送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秘書室收(238005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1.新北市樹林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址→http://www.shulin.ntpc.gov.tw/訊息公佈/徵才/下載檔案-甄選報名表)。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應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具機車駕照影本尤佳(無則免附)。 報名文件請以A4影本格式依序裝訂,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郵寄者,以掛號郵戳為憑;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臨時人員」、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課長,電話:(02)26812106分機1601。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擇優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二、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為臨時人員,採不定期契約,適用勞動基準法,薪資新臺幣27,976元。 四、面試應備下列資料: 1.請使用Power point ,製作個人自傳簡報。 2.簡報頁數以 5-7頁為原則。 3.內容請包括以下: (1) 基本資料:包括姓名、生日、學經歷…等個人資料。 (2) 家庭背景、個性、長期的興趣。 (3) 學、經歷簡要描述。 (4) 對所應徵職務之了解及看法。 4.筆記型電腦 (Windows 10,Office 2016 ) 、投影機由本所準備。 5.請參加面試人員將上述『個人自傳簡報 』檔案,自行製作完竣後,儲存於隨身碟;面試時現場自行傳輸於筆記型電腦,自行操作電腦及進行簡報。 五、本簡章規定有未盡事宜,本所得另補行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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