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 | 114/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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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2 ~ 114/02/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3樓(臺北市士林區行政中心) |
工作內容 | 一、戶政櫃檯綜合受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上傳下列證明文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最新1筆銓敘部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請將前開文件依序合併掃描成單一 PDF檔後上傳)。 二、「非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或於114年2月3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暨上開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室收(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4樓),信封請註明「應徵課員職缺」(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錄取名單另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告;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預計114年3月31日出缺)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聯絡人:曾小姐,電話:02-28803252分機50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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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2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戶政櫃檯綜合受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上傳下列證明文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最新1筆銓敘部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請將前開文件依序合併掃描成單一 PDF檔後上傳)。 二、「非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或於114年2月3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暨上開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室收(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4樓),信封請註明「應徵課員職缺」(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錄取名單另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告;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預計114年3月31日出缺)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聯絡人:曾小姐,電話:02-28803252分機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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