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1/23
刊登起迄日 114/01/23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及各項臨時交辦事項。(*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3月25日止,另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畢業,具熟悉個人電腦及office。 2.熟悉會計學、政府會計、財政學及預算法、決算法、會計法、審計法等相關法令及具公文撰寫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規定情事,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4.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或臨時員,且有從事會計、審計相關工作經驗者佳(有則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1.本甄選一律採通信報名,請檢附履歷表(如附件,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 註 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簡要自傳,上述資料未備齊者,不予受理。 2.上述資料請於114年2月3日下午5時前郵寄履歷資料至427003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00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會計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約僱人員」)。 3.所送相關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撒銷錄取資格。 5.如對本公告內容尚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局會計室,電話:(04)23274819(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6.所送相關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電話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7.本次公開甄選除正選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8.本職缺係為科員請假期間職務代理人,請假人員將接續侍親留職停薪,錄取人員得視工作狀況給於續聘。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3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及各項臨時交辦事項。(*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3月25日止,另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畢業,具熟悉個人電腦及office。 2.熟悉會計學、政府會計、財政學及預算法、決算法、會計法、審計法等相關法令及具公文撰寫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規定情事,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4.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或臨時員,且有從事會計、審計相關工作經驗者佳(有則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1.本甄選一律採通信報名,請檢附履歷表(如附件,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 註 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簡要自傳,上述資料未備齊者,不予受理。 2.上述資料請於114年2月3日下午5時前郵寄履歷資料至427003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00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會計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約僱人員」)。 3.所送相關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撒銷錄取資格。 5.如對本公告內容尚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局會計室,電話:(04)23274819(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6.所送相關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電話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7.本次公開甄選除正選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8.本職缺係為科員請假期間職務代理人,請假人員將接續侍親留職停薪,錄取人員得視工作狀況給於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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