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行政助理

公告日 114/01/23
刊登起迄日 114/01/23 ~ 114/0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220306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
工作內容 一、資源班行政助理之工作內容應依工作手冊中內容及主管單位人員指導確實執行。(詳如附件1工作手冊) 二、其他交辦事項。 薪水待遇: 本資源班行政助理僱用薪資以月薪制為據,按月支給280薪點(37,800元),享勞健保、勞退金及年終獎金。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第10條及第12條第1項, 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且具學士學歷以上者:一、持有國民小學、幼兒園、中等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相關科系,如:諮商輔導、幼兒教育、教育、心理、社工系等相關科系畢業(請檢附畢業證書或相關文件)。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四、曾任資源班輔導員或資源班(特殊教育)行政助理者。五、如公開招聘2次後,第3次起聘任修過特教三學分者,需檢附學分證明、3次公開甄選簡章、錄取名單及相關會議紀錄。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退還報名文件, 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 二、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 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甄選證、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114年 02月04日(星期二)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220306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華僑高中輔導室」收(詳如附件4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行政助理職缺);經書面審查合格者,114年02月06日(星期四)下午17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www.nocsh.ntpc.edu.tw/)參加應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三、應繳證件: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正本於甄選日期當天查驗。 (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 報名表(附件2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列)。 2. 簡歷表(附件3)。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報名資格文件影本1份。 5. 曾任職資源班輔導員或資源班(特殊教育)行政助理證明文件影本1份。 6.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最高學歷為碩士以上,需再檢附大學畢業證書)。 7. 退伍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 8. 如公開招聘2次後,第3次起聘任修過特教三學分者,需檢附學分證明、3次公開甄選簡章、錄取名單及相關會議紀錄。 詳如本校校網公告簡章https://www.nocsh.ntpc.edu.tw/home 對本甄選簡章仍有疑義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電話:29684131分機601、611人事室。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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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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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助理

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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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源班行政助理之工作內容應依工作手冊中內容及主管單位人員指導確實執行。(詳如附件1工作手冊) 二、其他交辦事項。 薪水待遇: 本資源班行政助理僱用薪資以月薪制為據,按月支給280薪點(37,800元),享勞健保、勞退金及年終獎金。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第10條及第12條第1項, 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且具學士學歷以上者:一、持有國民小學、幼兒園、中等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相關科系,如:諮商輔導、幼兒教育、教育、心理、社工系等相關科系畢業(請檢附畢業證書或相關文件)。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四、曾任資源班輔導員或資源班(特殊教育)行政助理者。五、如公開招聘2次後,第3次起聘任修過特教三學分者,需檢附學分證明、3次公開甄選簡章、錄取名單及相關會議紀錄。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退還報名文件, 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 二、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 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甄選證、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114年 02月04日(星期二)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220306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華僑高中輔導室」收(詳如附件4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行政助理職缺);經書面審查合格者,114年02月06日(星期四)下午17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www.nocsh.ntpc.edu.tw/)參加應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三、應繳證件: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正本於甄選日期當天查驗。 (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 報名表(附件2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列)。 2. 簡歷表(附件3)。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報名資格文件影本1份。 5. 曾任職資源班輔導員或資源班(特殊教育)行政助理證明文件影本1份。 6.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最高學歷為碩士以上,需再檢附大學畢業證書)。 7. 退伍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 8. 如公開招聘2次後,第3次起聘任修過特教三學分者,需檢附學分證明、3次公開甄選簡章、錄取名單及相關會議紀錄。 詳如本校校網公告簡章https://www.nocsh.ntpc.edu.tw/home 對本甄選簡章仍有疑義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電話:29684131分機601、611人事室。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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