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1/24
刊登起迄日 114/01/23 ~ 114/0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3等(A600070村幹事職務代理人)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
工作內容 1.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2.報到後須配合本所工作安排及指派。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2.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應具文件: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填寫簡要自述,表末簽章),附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影本請親自簽名,於114年2月4日(星期二)17:30前以親送或郵寄本所人事室,逕寄「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A600070村幹事職務代理人」】。 二、約僱期限:本職缺係屬職務代理人性質,自實際代理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該職務原僱用人員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薪資標準:三等220薪點,每月薪資為新台幣29,700元。 四、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5)6972005轉103人事室 林小姐。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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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3~11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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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3 ~ 114/0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3等(A600070村幹事職務代理人)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1.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2.報到後須配合本所工作安排及指派。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2.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應具文件: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填寫簡要自述,表末簽章),附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影本請親自簽名,於114年2月4日(星期二)17:30前以親送或郵寄本所人事室,逕寄「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A600070村幹事職務代理人」】。 二、約僱期限:本職缺係屬職務代理人性質,自實際代理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該職務原僱用人員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薪資標準:三等220薪點,每月薪資為新台幣29,700元。 四、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5)6972005轉103人事室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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