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民服務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1/24
刊登起迄日 114/01/24 ~ 114/0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民服務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建功二路61號
工作內容 1. 榮民(眷)服務照顧業務。 2. 一般行政事項。 3. 平日及例假日能配合加班、值班。 4.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榮民(眷)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2.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 待遇: (1) 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薪點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 (2) 進用人員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退休支領月退休俸者,自報到日起須依法停止支領;如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退伍或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退休支領月退俸者,自其月支待遇達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時須依法停止支領,請審慎考量後再行報名。 4. 工作期間: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時即應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續僱;如該職缺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5. 聯絡人:羅小姐,聯絡電話:03-5750666轉30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4 ~ 114/0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民服務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 榮民(眷)服務照顧業務。 2. 一般行政事項。 3. 平日及例假日能配合加班、值班。 4.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榮民(眷)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2.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 待遇: (1) 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薪點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 (2) 進用人員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退休支領月退休俸者,自報到日起須依法停止支領;如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退伍或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退休支領月退俸者,自其月支待遇達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時須依法停止支領,請審慎考量後再行報名。 4. 工作期間: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時即應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續僱;如該職缺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5. 聯絡人:羅小姐,聯絡電話:03-5750666轉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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