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試驗所
助理研究員

公告日 114/01/24
刊登起迄日 114/01/23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霧峰區萬豐里中正路189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田間作物栽培之試驗研究。 (二)辦理特用作物之藥園永續試驗研究。 (三)辦理農業研發技術之驗證及轉譯、技術擴散等工作。 (四)辦理高經濟價值作物產業人才培育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農業相關科系所碩士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農場管理經驗與各類語言能力檢定證明者尤佳。 (四)具溝通協調獨立研判分析、規劃、工作服務熱忱、積極負責任事及團隊合作等能力。
聯絡方式 (⼀)請於報名截⽌⽇前進入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 3 年考績通知書、證照、語言能力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 及擬應徵職務工作項目之工作計畫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來所甄選(未提出工作計畫書者,視為審查不合格),必要時得舉行測驗。甄選成績未達錄用標準者,不予錄用。未錄用者,不另通知。 (三)聯絡⼈:⼯作內容洽吳先⽣04-23317750,其他內容洽黃⼩姐04-23317224 (四)備取1名: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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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3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田間作物栽培之試驗研究。 (二)辦理特用作物之藥園永續試驗研究。 (三)辦理農業研發技術之驗證及轉譯、技術擴散等工作。 (四)辦理高經濟價值作物產業人才培育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農業相關科系所碩士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農場管理經驗與各類語言能力檢定證明者尤佳。 (四)具溝通協調獨立研判分析、規劃、工作服務熱忱、積極負責任事及團隊合作等能力。

聯絡方式

(⼀)請於報名截⽌⽇前進入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 3 年考績通知書、證照、語言能力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 及擬應徵職務工作項目之工作計畫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來所甄選(未提出工作計畫書者,視為審查不合格),必要時得舉行測驗。甄選成績未達錄用標準者,不予錄用。未錄用者,不另通知。 (三)聯絡⼈:⼯作內容洽吳先⽣04-23317750,其他內容洽黃⼩姐04-23317224 (四)備取1名: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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