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1/24
刊登起迄日 114/01/23 ~ 114/0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280薪點(月支報酬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工作內容 1、 水域活動推展業務。 2、 非亞奧運績優運動選手參賽及訓練補助。 3、 協辦C級路跑活動審查及查核業務。 4、 協助全民運臺北市代表隊相關業務。 5、 輔導水域活動、單車及舞蹈類相關活動。 6、 辦理元旦健走活動及場地預控相關會議。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 2、具有辦理體育活動行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3、具編撰及熟悉文書軟體運用者尤佳。 4、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聯絡方式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興趣及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訓練證照或證件影本各1份,於114年2月6日(星期四)前郵寄至本局全民運動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全民運動科-約僱人員」職務,亦得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寄至[email protected]。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另依公務人員升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4項規定,視成績酌增後補名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 3、書面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全民運動科黃先生(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149),或人事室謝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403)。 5、應徵者無法依本局通知面試時間準時參加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6、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本職缺係提報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前述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2.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萬7,80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
113/12/23~1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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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3 ~ 114/0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280薪點(月支報酬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水域活動推展業務。 2、 非亞奧運績優運動選手參賽及訓練補助。 3、 協辦C級路跑活動審查及查核業務。 4、 協助全民運臺北市代表隊相關業務。 5、 輔導水域活動、單車及舞蹈類相關活動。 6、 辦理元旦健走活動及場地預控相關會議。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 2、具有辦理體育活動行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3、具編撰及熟悉文書軟體運用者尤佳。 4、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聯絡方式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興趣及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訓練證照或證件影本各1份,於114年2月6日(星期四)前郵寄至本局全民運動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全民運動科-約僱人員」職務,亦得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寄至[email protected]。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另依公務人員升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4項規定,視成績酌增後補名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 3、書面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全民運動科黃先生(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149),或人事室謝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403)。 5、應徵者無法依本局通知面試時間準時參加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6、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本職缺係提報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前述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2.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萬7,800元。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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