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幫工程司

公告日 114/01/24
刊登起迄日 114/01/23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高雄工務段(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118號)
工作內容 一、公路養護計畫之擬定、公路養護、改善工程之執行等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公路災害應變、通報搶修及復建作業之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薦任升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二、最近5年考績(成)3年以上列甲等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二、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語言能力證件或特殊身分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三、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分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註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五、本職缺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六、聯絡方式:08-7893456分機1505;人事室黃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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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3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公路養護計畫之擬定、公路養護、改善工程之執行等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公路災害應變、通報搶修及復建作業之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薦任升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二、最近5年考績(成)3年以上列甲等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二、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語言能力證件或特殊身分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三、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分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註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五、本職缺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六、聯絡方式:08-7893456分機1505;人事室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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