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動物園
組員
公告日 | 114/01/24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23 ~ 114/02/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動物園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立動物園(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
工作內容 | (一) 教育中心營運管理及維護(含閱覽室、藝坊、地下室教室、演講廳和國際會議廳) (二) 教育中心展示更新規劃 (三) 標本典藏及標本空間建置 (四)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且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 (三)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四) 近3年考績需至少有2甲以上。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陞任情事,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 (六) 具Word、Excel、Powerpoint 等電腦文書系統操作能力。 (七) 具從事博物館業務或教育展示業務者尤佳。 (八) 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九) 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十) 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認真、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者,並需配合於假日出勤。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請於114年2月7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應徵,並於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下列相關證明文件 (請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 1. 身分證正反面 2. 近3年考績通知書 3. 公務人員現職派令及銓敘部現職最近一次銓審函 4.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 最高學歷證書 6. 其他佐證資料 (二)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項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1/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3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動物園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教育中心營運管理及維護(含閱覽室、藝坊、地下室教室、演講廳和國際會議廳) (二) 教育中心展示更新規劃 (三) 標本典藏及標本空間建置 (四)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且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 (三)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四) 近3年考績需至少有2甲以上。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陞任情事,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 (六) 具Word、Excel、Powerpoint 等電腦文書系統操作能力。 (七) 具從事博物館業務或教育展示業務者尤佳。 (八) 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九) 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十) 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認真、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者,並需配合於假日出勤。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請於114年2月7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應徵,並於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下列相關證明文件 (請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 1. 身分證正反面 2. 近3年考績通知書 3. 公務人員現職派令及銓敘部現職最近一次銓審函 4.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 最高學歷證書 6. 其他佐證資料 (二)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項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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