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業務輔導員
公告日 | 114/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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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4 ~ 114/02/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
職稱 | 業務輔導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 |
工作內容 | (一) 從事就業服務暨各項促進就業措施等相關工作或勞工行政相關業務。 (二) 其他就業服務相關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三)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四)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報名。 |
聯絡方式 | (一)應備文件 1.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首頁下載),於報名表首頁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請貼照片並務必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國外學歷畢業證書應檢具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原文影本及中文譯本影本)證件影本。 3.服務證明、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請務必檢附書面證明文件,相關工作經驗年資須累計1年以上,未附者不予計入,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險異動明細表不予計入)。 4.所附報名表及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前開資料除履歷表須正本外,餘均為影本,合於條件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5.姓名如有變更,請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證件影本。 (二)應徵時間 114年1月24日(星期五)起至114年2月10日(星期一),報名文件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330066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鍾先生收,恕不接受親送,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本職缺擇優通知面試。 (三)薪資待遇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機關(構)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以業務輔導員薪點第1級敘薪:35,235元,並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規定進行調整。 (四)進用人數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性質相近職缺則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五)本案進用之約用人員,以勞動部委辦本府辦理就業中心工作計畫補助經費為限,並經本府核定後始得進用。 (六)考試甄選: 1.甄選時間: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 2.考試項目:需口試、電腦基本操作測驗。 (七)聯絡人:鍾先生033322101轉8018。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1/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4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職稱
業務輔導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從事就業服務暨各項促進就業措施等相關工作或勞工行政相關業務。 (二) 其他就業服務相關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三)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四)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報名。
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 1.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首頁下載),於報名表首頁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請貼照片並務必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國外學歷畢業證書應檢具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原文影本及中文譯本影本)證件影本。 3.服務證明、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請務必檢附書面證明文件,相關工作經驗年資須累計1年以上,未附者不予計入,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險異動明細表不予計入)。 4.所附報名表及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前開資料除履歷表須正本外,餘均為影本,合於條件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5.姓名如有變更,請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證件影本。 (二)應徵時間 114年1月24日(星期五)起至114年2月10日(星期一),報名文件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330066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鍾先生收,恕不接受親送,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本職缺擇優通知面試。 (三)薪資待遇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機關(構)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以業務輔導員薪點第1級敘薪:35,235元,並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規定進行調整。 (四)進用人數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性質相近職缺則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五)本案進用之約用人員,以勞動部委辦本府辦理就業中心工作計畫補助經費為限,並經本府核定後始得進用。 (六)考試甄選: 1.甄選時間: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 2.考試項目:需口試、電腦基本操作測驗。 (七)聯絡人:鍾先生033322101轉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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