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
技正
公告日 | 114/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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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4 ~ 114/02/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榮民總醫院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電機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813414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
工作內容 | 1. 新(改)建專案工程規劃、設計、監造、驗收。 2. 設施之維修管理及改善案之研擬。 3. 年度預算編列及發包文件之制訂。 4. 各項計畫、報告文稿之研擬。 5. 能源管理人員業務。 6. 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業務。 7. 健康照護大樓機電設施(電力、空調、電梯、消防、給排水等)維護。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具國內外學士以上學位。(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含特種、升官等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 3.銓審:具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且未受轉調限制。 4.專業證照:須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如另具有能源管理人員合格證書者,得優先考量)。 5.具醫院機電維護工作經驗者,得優先考量。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PDF電子檔後上傳:(1)報名表(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繕打)、(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銓敘部現職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最近5年獎懲令、(8)採購專業人員證書、(9)能源管理人員合格證書(無者免附)、(10)榮民證(非榮民免附)。 2.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上開報名表掃描成PDF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余命宗組長(信箱:[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7-3422121#78045)。 3.甄選程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面試30%,筆試70%(「電機工程專業知能與政府採購法」1科50分鐘)。 (2)筆試或面試其中1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本職缺為預估職缺,預計114年3月3日以後出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通知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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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4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
職稱
技正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新(改)建專案工程規劃、設計、監造、驗收。 2. 設施之維修管理及改善案之研擬。 3. 年度預算編列及發包文件之制訂。 4. 各項計畫、報告文稿之研擬。 5. 能源管理人員業務。 6. 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業務。 7. 健康照護大樓機電設施(電力、空調、電梯、消防、給排水等)維護。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具國內外學士以上學位。(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含特種、升官等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 3.銓審:具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且未受轉調限制。 4.專業證照:須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如另具有能源管理人員合格證書者,得優先考量)。 5.具醫院機電維護工作經驗者,得優先考量。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PDF電子檔後上傳:(1)報名表(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繕打)、(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銓敘部現職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最近5年獎懲令、(8)採購專業人員證書、(9)能源管理人員合格證書(無者免附)、(10)榮民證(非榮民免附)。 2.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上開報名表掃描成PDF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余命宗組長(信箱:[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7-3422121#78045)。 3.甄選程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面試30%,筆試70%(「電機工程專業知能與政府採購法」1科50分鐘)。 (2)筆試或面試其中1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本職缺為預估職缺,預計114年3月3日以後出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通知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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