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辦事員
公告日 | 114/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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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4 ~ 114/02/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
工作內容 | 辦理人事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符合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規定。 |
聯絡方式 | 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未填寫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依面試成績評比,不符資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得列候補人員2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111100分機745,沈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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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4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符合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規定。
聯絡方式
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未填寫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依面試成績評比,不符資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得列候補人員2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111100分機745,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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