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24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24 ~ 114/02/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工務課) |
工作內容 | (一)工作內容: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本案係工務課技佐職缺列入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任用計畫,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於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僱用約僱人員代理其職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約10月),依規定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應無條件解僱。 (三)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尚未扣除勞健保、勞退等社會保險相關費用)。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請參照考選部土木工程類科學歷資格)或高級中等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備取期間3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 |
聯絡方式 |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政策,本公所應徵方式採網路或e-mail擇一報名方式進行: 1.網路報名者:請於114年2月5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 -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2.E-mail報名者:請於114年2月5日(星期三)前至「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官方網站(https://www.zhongli.tycg.gov.tw/)首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桃園市中壢區公所甄選履歷表」下載履歷表,填寫完成後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成PDF檔,將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工務課技佐(職代)職缺」,並須來電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如承辦人未收到且無來電確認者,視同未送件。 (二)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履歷資料不齊全、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結果將於市府核定後公告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四)聯絡電話:03-4271801分機4218(李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1/03~114/01/13
|
公告日期
114/01/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4 ~ 114/0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本案係工務課技佐職缺列入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任用計畫,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於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僱用約僱人員代理其職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約10月),依規定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應無條件解僱。 (三)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尚未扣除勞健保、勞退等社會保險相關費用)。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請參照考選部土木工程類科學歷資格)或高級中等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備取期間3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政策,本公所應徵方式採網路或e-mail擇一報名方式進行: 1.網路報名者:請於114年2月5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 -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2.E-mail報名者:請於114年2月5日(星期三)前至「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官方網站(https://www.zhongli.tycg.gov.tw/)首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桃園市中壢區公所甄選履歷表」下載履歷表,填寫完成後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成PDF檔,將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工務課技佐(職代)職缺」,並須來電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如承辦人未收到且無來電確認者,視同未送件。 (二)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履歷資料不齊全、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結果將於市府核定後公告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四)聯絡電話:03-4271801分機4218(李小姐)。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