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4/01/24
刊登起迄日 114/01/24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社會人文課(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
工作內容 一、 藝文推廣(藝文活動、藍染節)。 二、 社會教育(講座、勞工行政、親職講座)。 三、 人民團體輔導。 四、 志工管理(含社福志工及歷史文物館志工)。 五、 歷史文物館及藍染展示中心策展及管理。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三、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 四、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五、 具汽(機)車駕照及駕駛汽(機)車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2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 」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一)考試及格證書。(二)最高學歷證件。(三)現職派令。(四)現職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六)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七) 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八)若具汽(機)車駕照請檢附。 三、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本次徵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則由後補人員依序遞補或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711017轉501張課長;其餘問題請電02-26711017轉152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4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藝文推廣(藝文活動、藍染節)。 二、 社會教育(講座、勞工行政、親職講座)。 三、 人民團體輔導。 四、 志工管理(含社福志工及歷史文物館志工)。 五、 歷史文物館及藍染展示中心策展及管理。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三、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 四、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五、 具汽(機)車駕照及駕駛汽(機)車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2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 」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一)考試及格證書。(二)最高學歷證件。(三)現職派令。(四)現職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六)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七) 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八)若具汽(機)車駕照請檢附。 三、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本次徵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則由後補人員依序遞補或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711017轉501張課長;其餘問題請電02-26711017轉152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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