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教師助理員

公告日 114/01/24
刊登起迄日 114/01/24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職稱 教師助理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本校(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115號)
工作內容 在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照護、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或其他臨時交辦事宜,必要時在不超過工作總時數,乙方得接受甲方調整工作時間及職責,並協助學校相關行政支援及臨時交辦事項。 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為原則,工作完畢後,方得離校,必要時進行行政協助。(若遇臨時交辦事項如防疫消毒等,需協助加班,以加班補休計)。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及未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愛心與耐心者(具護理背景者尤佳)。 三、身心健康,具有愛心、耐心、勤奮刻苦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本校人事室,聯絡人陳主任,電話:04-7552009轉401或402。 (敬請詳閱附件甄選簡章)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4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職稱

教師助理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在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照護、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或其他臨時交辦事宜,必要時在不超過工作總時數,乙方得接受甲方調整工作時間及職責,並協助學校相關行政支援及臨時交辦事項。 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為原則,工作完畢後,方得離校,必要時進行行政協助。(若遇臨時交辦事項如防疫消毒等,需協助加班,以加班補休計)。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及未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愛心與耐心者(具護理背景者尤佳)。 三、身心健康,具有愛心、耐心、勤奮刻苦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本校人事室,聯絡人陳主任,電話:04-7552009轉401或402。 (敬請詳閱附件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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