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1/24
刊登起迄日 114/01/24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4樓)。
工作內容 (一) 輪值櫃檯。 (二) 協助簽證行政作業。 (三) 協助亞太商務旅行卡行政作業。 (四) 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專科、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備一定英語能力尤佳。(倘有英語檢定證明者請檢附)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中英文打字文書處理能力,且具高度耐心與細心。 (四) 個性溫和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 (五) 能配合工作需要接受指派加班。 (六) 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聯絡方式 (一) 職稱:簽證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 (二) 名額: 正取1名,並視需要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本職缺為不定期契約工作,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每月薪資28,590元。 (三)應繳表件: 1.「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履歷表」,表格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56-7749-3264c-1.html)下載填寫,未以制式表格填寫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 (四)報名方式及期限: 上述應徵表件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簽證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於114年2月7日前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石小姐收。 (電話:02-23432836) (五)本徵才將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六)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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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4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輪值櫃檯。 (二) 協助簽證行政作業。 (三) 協助亞太商務旅行卡行政作業。 (四) 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專科、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備一定英語能力尤佳。(倘有英語檢定證明者請檢附)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中英文打字文書處理能力,且具高度耐心與細心。 (四) 個性溫和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 (五) 能配合工作需要接受指派加班。 (六) 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聯絡方式

(一) 職稱:簽證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 (二) 名額: 正取1名,並視需要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本職缺為不定期契約工作,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每月薪資28,590元。 (三)應繳表件: 1.「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履歷表」,表格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56-7749-3264c-1.html)下載填寫,未以制式表格填寫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 (四)報名方式及期限: 上述應徵表件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簽證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於114年2月7日前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石小姐收。 (電話:02-23432836) (五)本徵才將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六)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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