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員林市公所
專員
公告日 | 114/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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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4 ~ 114/02/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員林市公所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510001員林市中正里三民街18號 |
工作內容 | (一) 公文核稿。 (二) 市政新聞發布及媒體公共關係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該職缺任用資格經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 一律採線上應徵。 二、 應徵注意事項: (一) 應徵前務必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並請登打簡要自述等資料。無填寫簡要自述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二)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 近5年具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1條獲重大殊榮情事者,請將佐證資料掃描為PDF檔上傳附件(如無免附)。 (四) 審核符合本所職缺資格條件者,將視應徵人員之人數多寡及本所用人需求,得擇符合需求者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 三、 報名截止日期:同上網公告日時間。 四、 聯絡電話:(04)8347171#212楊小姐或(04)8369056人事室專線。 五、 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六、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 本職缺為預估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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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4 ~ 114/0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員林市公所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公文核稿。 (二) 市政新聞發布及媒體公共關係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符合該職缺任用資格經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 一律採線上應徵。 二、 應徵注意事項: (一) 應徵前務必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並請登打簡要自述等資料。無填寫簡要自述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二)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 近5年具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1條獲重大殊榮情事者,請將佐證資料掃描為PDF檔上傳附件(如無免附)。 (四) 審核符合本所職缺資格條件者,將視應徵人員之人數多寡及本所用人需求,得擇符合需求者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 三、 報名截止日期:同上網公告日時間。 四、 聯絡電話:(04)8347171#212楊小姐或(04)8369056人事室專線。 五、 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六、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 本職缺為預估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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