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約僱技士

公告日 114/01/25
刊登起迄日 114/01/24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技士
職系
職等 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3樓(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工作內容 1.地籍測量之土地複丈、建物測量。 2.辦理公文。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3.具測量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5.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經歷及現職』欄請詳填服務機關及任職、免職日期)、最高學歷證書、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以上均影本),並於114年2月7日(星期五)前以網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Email(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約僱技士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達)、郵寄(寄至11675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4樓人事機構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技士職務,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等方式報名。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聯絡電話:(02)2935-5369分機505李小姐。 4、本次徵選,另視成績擇優備取1至2名,如原職務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出缺,得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5、本案約僱工作係辦理提列考試期間所遺業務,僱用期間為簽約日(預計為114年2月27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惟屆時如僱用原因消滅,得隨時解僱;每月薪酬為37,80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4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技士

職系

職等

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地籍測量之土地複丈、建物測量。 2.辦理公文。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3.具測量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5.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經歷及現職』欄請詳填服務機關及任職、免職日期)、最高學歷證書、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以上均影本),並於114年2月7日(星期五)前以網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Email(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約僱技士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達)、郵寄(寄至11675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4樓人事機構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技士職務,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等方式報名。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聯絡電話:(02)2935-5369分機505李小姐。 4、本次徵選,另視成績擇優備取1至2名,如原職務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出缺,得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5、本案約僱工作係辦理提列考試期間所遺業務,僱用期間為簽約日(預計為114年2月27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惟屆時如僱用原因消滅,得隨時解僱;每月薪酬為37,80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