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契約社工師(員)

公告日 114/01/25
刊登起迄日 114/01/24 ~ 114/02/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職稱 契約社工師(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
工作內容 1.從事社會工作個案工作,協助所分派之門診、急診、住院團隊,促使病人與家屬正確了解疾病、提供情緒支持,促進醫病關係,進行需求評估與擬定處遇計畫。 2.社會福利諮詢、資源連結與轉介。 3.社工室分配之相關行政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職務代理期間: 自到職日至114年約12月【公職社工師考試增額分發報到止】) 職稱 定期契約社會工作師/員(職務代理) 名額 正取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1.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學系所畢業。 2.具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及有醫務社工實務經驗者優先。 3.具工作熱忱、協調溝通及合作能力。 4.符合國軍退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身分者,依序優先錄用。 薪資: 社工員33,000至35,000元/月;社工師37,000元至40,000元/月,另享健保獎金、勞健保、生日禮金、員工就醫優惠、定期健康檢查等福利。
聯絡方式 1.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親送至本院社工室或電郵/掛號郵寄憑辦(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契約社工師/員職缺,經審查合於業務者,另行通知面試。 2.請檢附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社工師證書或相關文件影本。 3.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報名地址為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臺北榮總桃園分院社工室,收件人簡妙帆社工師(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3-3384889#116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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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4 ~ 114/02/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職稱

契約社工師(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從事社會工作個案工作,協助所分派之門診、急診、住院團隊,促使病人與家屬正確了解疾病、提供情緒支持,促進醫病關係,進行需求評估與擬定處遇計畫。 2.社會福利諮詢、資源連結與轉介。 3.社工室分配之相關行政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職務代理期間: 自到職日至114年約12月【公職社工師考試增額分發報到止】) 職稱 定期契約社會工作師/員(職務代理) 名額 正取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1.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學系所畢業。 2.具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及有醫務社工實務經驗者優先。 3.具工作熱忱、協調溝通及合作能力。 4.符合國軍退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身分者,依序優先錄用。 薪資: 社工員33,000至35,000元/月;社工師37,000元至40,000元/月,另享健保獎金、勞健保、生日禮金、員工就醫優惠、定期健康檢查等福利。

聯絡方式

1.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親送至本院社工室或電郵/掛號郵寄憑辦(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契約社工師/員職缺,經審查合於業務者,另行通知面試。 2.請檢附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社工師證書或相關文件影本。 3.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報名地址為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臺北榮總桃園分院社工室,收件人簡妙帆社工師(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3-3384889#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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