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約用人員
| 公告日 | 114/01/2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24 ~ 114/02/1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1.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2. 預定114年下半年調整至國家檔案館館址: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一路交叉口)。 |
| 工作內容 | 1. 機關團體參訪接待、局館導覽文案撰擬及解說等事項(外籍人士需英語解說)。 2. 國家檔案館志工召募、培訓及管理等事宜。 3. 本局「檔案」半年刊、英文年報及局館簡介等文宣刊物英文文稿檢核等事宜。 4. 協辦國家檔案館檔案大廳展示內容維護更新事項。 5. 其他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系所畢業。 2. 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相當於中高級以上之其他英文檢定。 3. 善溝通協調,具英文解說能力。 4. 具導覽、博物館公眾服務或英文翻譯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1.本項職缺以線上報名為主,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2.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國民身分證、工作離職證明書、最高學歷證書、合格證照或證書等(無則免附),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郵寄至本局吳先生【聯絡電話:(02)8995-3519;地址: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吳先生收】,履歷表參考格式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項下或事求人公告處下載。 3. 以郵寄方式者,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4.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5.待遇:月薪為新臺幣55,000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6.僱用期間:預定自114年3月3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實際到職日起試用4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後,續僱至114年12月31日止。 7.本職缺列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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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4 ~ 114/0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機關團體參訪接待、局館導覽文案撰擬及解說等事項(外籍人士需英語解說)。 2. 國家檔案館志工召募、培訓及管理等事宜。 3. 本局「檔案」半年刊、英文年報及局館簡介等文宣刊物英文文稿檢核等事宜。 4. 協辦國家檔案館檔案大廳展示內容維護更新事項。 5.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系所畢業。 2. 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相當於中高級以上之其他英文檢定。 3. 善溝通協調,具英文解說能力。 4. 具導覽、博物館公眾服務或英文翻譯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本項職缺以線上報名為主,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2.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國民身分證、工作離職證明書、最高學歷證書、合格證照或證書等(無則免附),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郵寄至本局吳先生【聯絡電話:(02)8995-3519;地址: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吳先生收】,履歷表參考格式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項下或事求人公告處下載。 3. 以郵寄方式者,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4.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5.待遇:月薪為新臺幣55,000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6.僱用期間:預定自114年3月3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實際到職日起試用4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後,續僱至114年12月31日止。 7.本職缺列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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