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海山高級中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 114/01/25
刊登起迄日 114/01/24 ~ 114/0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海山高級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15號
工作內容 1.擬訂各項事務章、工友管理細則及工友工作分配事宜。 2.辦理整建工程及設備採購之估價、招標、發包、採購、監工、 驗收、結算等作業。 3.協助各處室慶典活動、場地佈置及各項機具設備使用。 4.辦理公共安全檢查、消防安全檢查、校園安全管理等業務。 5.管理及維護校舍。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者。 3.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4.具基本資訊處理能力並熟諳政府採購法令,且備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 5.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徵(惟須能勝任工作)。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2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資料: 1.最高學歷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7.其他:如英檢及格證書或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三) 本校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資料未齊全或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 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02)29517475分機251蕭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4 ~ 114/0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海山高級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擬訂各項事務章、工友管理細則及工友工作分配事宜。 2.辦理整建工程及設備採購之估價、招標、發包、採購、監工、 驗收、結算等作業。 3.協助各處室慶典活動、場地佈置及各項機具設備使用。 4.辦理公共安全檢查、消防安全檢查、校園安全管理等業務。 5.管理及維護校舍。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者。 3.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4.具基本資訊處理能力並熟諳政府採購法令,且備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 5.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徵(惟須能勝任工作)。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2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資料: 1.最高學歷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7.其他:如英檢及格證書或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三) 本校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資料未齊全或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 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02)29517475分機251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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