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
幹事
公告日 | 114/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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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4 ~ 114/02/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九十七號)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公文收發、登記、分辦,繕校、稽催及檔案管理等事項。 (二) 辦理研考、綜合性業務、校史(大事記)記載整理行事曆彙編及其他文書業務。 (三) 全校性會議、校務會議,行政會議等會議之擬辦及紀錄編造。 (四) 各項文書校對、用印,印信典守及撰稿事項。 (五) 辦理校產管理工作(含造冊、盤點、維護、移撥、報廢等)。 (六) 購置維護各項設備及辦公用品、消耗品管理。 (七) 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事項。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以下各款資格者: (一) 現職公務人員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審合格在案。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網路操作能力。具採購證照、出納實務、財產管理及文書業務經驗者為佳。 (五) 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動調整。 |
聯絡方式 |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 【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非現職人員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email protected] 信箱辦理,信件主旨:○○○(姓名)報名延平國小幹事甄選。寄件完成後請上班時間來電 (02)25942439#651蘇主任聯繫確認資料是否送達,以免影響甄選權益。 繳附證件: (一) 報名資料除報名表(請貼妥相片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切結書及個人自傳外,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 檔案後上傳(檔案以10MB 為限):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證件、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3年獎懲證件,可自行增列其他能力證明文件。 (二) 如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逾期恕不受理報名。另在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甄試時間、地點: (一) 日期:114年2月11日(二)。 (二) 方式: 1.初審:報名資料先以書面審查,經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參加電子化文書處理能力測驗、面試,通過名單於114年2月10日下午6時前在本校網站(https://www.ypps.tp.edu.tw/)首頁「訊息公告」,屆時請自行上網查閱,未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不另通知。 2.複審:114年2月11日(二)上午9時進行電子化文書處理能力測驗,擇優通知參加當日下午2時口試。 (1)電腦實作:WORD、EXCEL實作,測驗時間為1小時。 (2)口試:包含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評分項目,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 3.應徵人員成績均未達80分,本校得斟酌從缺錄取。 (三) 地點:本校三樓電腦教室、二樓校史室。 (四) 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另擇日辦理甄選,並於本校網站公告,請各應試人自行上網查閱。 甄選結果: (一) 經本校甄選完成後,當日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訊息公告」。 (二) 參加甄試人員成績如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三) 除錄取者予以通知外,餘不另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須經權責機關同意並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非現職人員應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始得進用。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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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4 ~ 114/0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民小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公文收發、登記、分辦,繕校、稽催及檔案管理等事項。 (二) 辦理研考、綜合性業務、校史(大事記)記載整理行事曆彙編及其他文書業務。 (三) 全校性會議、校務會議,行政會議等會議之擬辦及紀錄編造。 (四) 各項文書校對、用印,印信典守及撰稿事項。 (五) 辦理校產管理工作(含造冊、盤點、維護、移撥、報廢等)。 (六) 購置維護各項設備及辦公用品、消耗品管理。 (七) 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事項。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以下各款資格者: (一) 現職公務人員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審合格在案。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網路操作能力。具採購證照、出納實務、財產管理及文書業務經驗者為佳。 (五) 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動調整。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 【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非現職人員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email protected] 信箱辦理,信件主旨:○○○(姓名)報名延平國小幹事甄選。寄件完成後請上班時間來電 (02)25942439#651蘇主任聯繫確認資料是否送達,以免影響甄選權益。 繳附證件: (一) 報名資料除報名表(請貼妥相片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切結書及個人自傳外,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 檔案後上傳(檔案以10MB 為限):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證件、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3年獎懲證件,可自行增列其他能力證明文件。 (二) 如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逾期恕不受理報名。另在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甄試時間、地點: (一) 日期:114年2月11日(二)。 (二) 方式: 1.初審:報名資料先以書面審查,經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參加電子化文書處理能力測驗、面試,通過名單於114年2月10日下午6時前在本校網站(https://www.ypps.tp.edu.tw/)首頁「訊息公告」,屆時請自行上網查閱,未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不另通知。 2.複審:114年2月11日(二)上午9時進行電子化文書處理能力測驗,擇優通知參加當日下午2時口試。 (1)電腦實作:WORD、EXCEL實作,測驗時間為1小時。 (2)口試:包含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評分項目,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 3.應徵人員成績均未達80分,本校得斟酌從缺錄取。 (三) 地點:本校三樓電腦教室、二樓校史室。 (四) 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另擇日辦理甄選,並於本校網站公告,請各應試人自行上網查閱。 甄選結果: (一) 經本校甄選完成後,當日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訊息公告」。 (二) 參加甄試人員成績如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三) 除錄取者予以通知外,餘不另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須經權責機關同意並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非現職人員應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始得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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