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114/02/03
刊登起迄日 114/02/03 ~ 114/02/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非編制人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322號
工作內容 1.擔任泰山區公所轄區內之國民年金服務窗口,執行轄區內「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認定及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繳費率提升計畫」之各工作項目。 2.辦理好孕專車等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學歷專科以上畢業,或離島地區如聘用確有困難者,學經歷得調整為高中職以上畢業且具2 年以上工作經驗。
聯絡方式 1.應備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檢附 (1)新北市泰山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需親自簽名,請使用本所提供之報名表格式,免附照片)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5)備有機車駕照者為佳 2.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臨時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手機」,請於期限內以掛號寄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秘書室收(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9099551轉1500許小姐。 3.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首頁(http://www.taishan.ntpc.gov.tw/)訊息公佈之徵才資訊下載「新北市泰山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4.甄選時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5.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6.每月薪資最高33,421 元。(含保險)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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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3 ~ 114/02/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非編制人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擔任泰山區公所轄區內之國民年金服務窗口,執行轄區內「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認定及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繳費率提升計畫」之各工作項目。 2.辦理好孕專車等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學歷專科以上畢業,或離島地區如聘用確有困難者,學經歷得調整為高中職以上畢業且具2 年以上工作經驗。

聯絡方式

1.應備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檢附 (1)新北市泰山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需親自簽名,請使用本所提供之報名表格式,免附照片)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5)備有機車駕照者為佳 2.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臨時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手機」,請於期限內以掛號寄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秘書室收(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9099551轉1500許小姐。 3.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首頁(http://www.taishan.ntpc.gov.tw/)訊息公佈之徵才資訊下載「新北市泰山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4.甄選時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5.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6.每月薪資最高33,421 元。(含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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