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專員
公告日 | 114/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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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03 ~ 114/02/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臺南市東區裕永路555 號 |
工作內容 | 1. 安養工作會報工作報告資料彙陳。 2. 家本部總務、重要工作管制與協調、綜辦內部控制業務。 3. 國會聯絡工作、新聞業務綜辦、本家網頁及臉書稽核。 4. 榮家綜合業務工作、服務品質會議綜辦、非屬各組室之一般簡報。 5. 輔導會重要工作指示事項分辦執行、會屬機構首長聯繫會報、首長函件處理業務。 6. 家史館管理、史政業務。 7. 綜理本家中長程計畫。 8. 配合輪值班。 9.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 2. 銓審:現職或曾經銓審薦任第 8 職等(含)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之人員。 3. 考績:近 5 年考績 3 年甲等、 2 年乙等以上。 4. 獎懲:近 5 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 3 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5. 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 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 2. 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傳)、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電子檔(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上傳至應徵系統,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通知面試及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 ,無法參加者視同放棄。 4.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資料不齊、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通知。 5.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 1 至 2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6. 聯絡電話:(06)2690418轉11113(人事室)、11101(秘書室);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或秘書室廖室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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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3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安養工作會報工作報告資料彙陳。 2. 家本部總務、重要工作管制與協調、綜辦內部控制業務。 3. 國會聯絡工作、新聞業務綜辦、本家網頁及臉書稽核。 4. 榮家綜合業務工作、服務品質會議綜辦、非屬各組室之一般簡報。 5. 輔導會重要工作指示事項分辦執行、會屬機構首長聯繫會報、首長函件處理業務。 6. 家史館管理、史政業務。 7. 綜理本家中長程計畫。 8. 配合輪值班。 9.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 2. 銓審:現職或曾經銓審薦任第 8 職等(含)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之人員。 3. 考績:近 5 年考績 3 年甲等、 2 年乙等以上。 4. 獎懲:近 5 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 3 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5. 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 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 2. 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傳)、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電子檔(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上傳至應徵系統,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通知面試及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 ,無法參加者視同放棄。 4.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資料不齊、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通知。 5.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 1 至 2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6. 聯絡電話:(06)2690418轉11113(人事室)、11101(秘書室);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或秘書室廖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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