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技佐
公告日 | 114/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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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03 ~ 114/02/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水產技術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工作地址:本校(屏東縣東港鎮豐漁街66號)(航管科)。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本校航運管理科之財產管理業務。 (二) 實習、專業教室及各項設備器具之管理與維護。 (三) 各類教學有關之設備、器材、消耗品之計畫申請、維修、管理及報廢。 (四) 各項實習教學訓練資料之整理及保管。 (五) 協助技藝競賽、專題競賽及技能檢定之準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調任委任第4職等以上水產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亦無特考特用轉調之限制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行政倫理及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者。 (四)具備電腦基礎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基礎電腦設備故障排除、維修能力者。 |
聯絡方式 | ※本校甄選業務聯絡人:人事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8)8333131轉332、331。 一、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114年2月3日至114年2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應上傳證件資料(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上傳) 1.報名表【含簡要自傳,請自本校人事室網站公告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及歷任職務銓敘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份-檢附戶籍謄本、英檢及格證書、專業證照、採購證照等,無者免附)。 (三)聯絡電話08-8333131轉332、331,聯絡人李小姐。 二、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名單及甄選日期、時間一併於114年2月14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tkms.pt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請應徵者自行查閱,並依甄試時間到校參加甄選;資格不符(含資料未齊全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本職缺甄選方式採以電腦實作測驗及面試方式辦理。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倘應徵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本校得予從缺。 (三)經評定為錄取人員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及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俟商調及核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如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四)留職停薪之報名人員如符合資格准予報名,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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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3 ~ 114/0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職稱
技佐
職系
水產技術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本校航運管理科之財產管理業務。 (二) 實習、專業教室及各項設備器具之管理與維護。 (三) 各類教學有關之設備、器材、消耗品之計畫申請、維修、管理及報廢。 (四) 各項實習教學訓練資料之整理及保管。 (五) 協助技藝競賽、專題競賽及技能檢定之準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調任委任第4職等以上水產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亦無特考特用轉調之限制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行政倫理及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者。 (四)具備電腦基礎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基礎電腦設備故障排除、維修能力者。
聯絡方式
※本校甄選業務聯絡人:人事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8)8333131轉332、331。 一、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114年2月3日至114年2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應上傳證件資料(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上傳) 1.報名表【含簡要自傳,請自本校人事室網站公告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及歷任職務銓敘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份-檢附戶籍謄本、英檢及格證書、專業證照、採購證照等,無者免附)。 (三)聯絡電話08-8333131轉332、331,聯絡人李小姐。 二、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名單及甄選日期、時間一併於114年2月14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tkms.pt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請應徵者自行查閱,並依甄試時間到校參加甄選;資格不符(含資料未齊全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本職缺甄選方式採以電腦實作測驗及面試方式辦理。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倘應徵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本校得予從缺。 (三)經評定為錄取人員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及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俟商調及核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如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四)留職停薪之報名人員如符合資格准予報名,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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