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楊梅高級中等學校
專案助理
公告日 | 114/02/03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03 ~ 114/02/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楊梅高級中等學校 |
職稱 | 專案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5號 |
工作內容 | 1.本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期程公告及追蹤收訖明細。 2.本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宣導並協助學生排解疑難問題。 3.管理並優化本校學習歷程系統網站。 4.辦理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提交至中央資料庫。 5.與學習歷程檔案相關工作。 6.督促學生上傳及勾選。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認同教育部推行高中職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精神及本校辦學理念。 2.具辦理活動計畫經驗或推動高中職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服務經驗者佳。 3.熟悉Office Word/Excel/Power Point及影片編輯等應用軟體。 4.能配合本校交辦之相關業務及執行計畫者佳。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時間、郵寄表件: (一)方式:通訊報名與資格審查。掛號郵寄:32668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5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114年度學生學習歷程人力計畫專案助理」。 (二)時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10日前寄(送)達本校人事室。(郵戳為憑)。 (三)郵寄表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並簡述工作經歷。 2.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退伍令影本(無則免附)。 5.身障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等相關資料。 二、工作薪資: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新台幣37,800元)。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契約屆滿後,如年度計畫獲國教署補助經費續核定,服務成績優良者得予續僱)。 四、甄選方式: 1.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請先至本校網站下載簡章及所需填寫表件。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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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3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楊梅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專案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本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期程公告及追蹤收訖明細。 2.本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宣導並協助學生排解疑難問題。 3.管理並優化本校學習歷程系統網站。 4.辦理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提交至中央資料庫。 5.與學習歷程檔案相關工作。 6.督促學生上傳及勾選。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認同教育部推行高中職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精神及本校辦學理念。 2.具辦理活動計畫經驗或推動高中職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服務經驗者佳。 3.熟悉Office Word/Excel/Power Point及影片編輯等應用軟體。 4.能配合本校交辦之相關業務及執行計畫者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時間、郵寄表件: (一)方式:通訊報名與資格審查。掛號郵寄:32668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5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114年度學生學習歷程人力計畫專案助理」。 (二)時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10日前寄(送)達本校人事室。(郵戳為憑)。 (三)郵寄表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並簡述工作經歷。 2.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退伍令影本(無則免附)。 5.身障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等相關資料。 二、工作薪資: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新台幣37,800元)。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契約屆滿後,如年度計畫獲國教署補助經費續核定,服務成績優良者得予續僱)。 四、甄選方式: 1.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請先至本校網站下載簡章及所需填寫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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