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2/03
刊登起迄日 114/02/03 ~ 114/0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
工作內容 (一)旅館設立、變更案件審核及管理。 (二)全民防衛動員及物力調查作業、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制宣導、災害防救相關業務(旅館) 。 (三)治安會報、公共安全督導會報及統計通報。 (四)旅宿業特定營業場所列管。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截止前(114年02月09日止),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 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 傳:最新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其他相關證件(政府採購證照、英語檢定及格證書)及履歷 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甄選方式:由本局審查資歷,擇優通知面談,本甄選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皆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接洽電話 (05)3628123分機218李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3 ~ 114/0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一)旅館設立、變更案件審核及管理。 (二)全民防衛動員及物力調查作業、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制宣導、災害防救相關業務(旅館) 。 (三)治安會報、公共安全督導會報及統計通報。 (四)旅宿業特定營業場所列管。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截止前(114年02月09日止),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 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 傳:最新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其他相關證件(政府採購證照、英語檢定及格證書)及履歷 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甄選方式:由本局審查資歷,擇優通知面談,本甄選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皆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接洽電話 (05)3628123分機218李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