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南區營運處
部分工時人員

公告日 114/02/03
刊登起迄日 114/02/03 ~ 114/02/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南區營運處
職稱 部分工時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火車站(含管理站)或南高屏縣市火車站。
工作內容 辦理車站行李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如售票、剪收票、嚮導、服務台旅客諮詢、愛心服務、配合總務維修)。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經公私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證明無法定傳染病。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聯絡方式 工作時間:每日工作最多8小時,彈性早晚班,假日須排班,每個月最多18天(最多144小時)。。 僱用期間:自114年 2 月 17 日(或自報到日)起至114年 06月30 日止。 待遇:每小時新臺幣190元整,依勞基法規定辦理,不供膳、宿及服裝。 甄試方式:面試。 報名日期:自114年2月03日起至114年2月08日止。 報名方式及說明: 1.檢附文件: (1)個人簡歷(含工作經驗、專長、附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寄送地點:70146臺南市東區北門路2段4號,臺南火車站總務室收,「應徵部分工時人員」,聯絡方式: (06)2232637陳淑娟小姐收(周一至周五0830-1730中午12:30~13:30及例假日休息)。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本次錄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僱用期間內離職者,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4.錄取報到人員於通知錄取後一周內須繳交3個月內經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之體格檢查表。 5.錄取人員任職期間不得於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單位擔任其他職務,如經發現將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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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工時人員
113/12/26~1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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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3 ~ 114/02/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南區營運處

職稱

部分工時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辦理車站行李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如售票、剪收票、嚮導、服務台旅客諮詢、愛心服務、配合總務維修)。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經公私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證明無法定傳染病。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聯絡方式

工作時間:每日工作最多8小時,彈性早晚班,假日須排班,每個月最多18天(最多144小時)。。 僱用期間:自114年 2 月 17 日(或自報到日)起至114年 06月30 日止。 待遇:每小時新臺幣190元整,依勞基法規定辦理,不供膳、宿及服裝。 甄試方式:面試。 報名日期:自114年2月03日起至114年2月08日止。 報名方式及說明: 1.檢附文件: (1)個人簡歷(含工作經驗、專長、附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寄送地點:70146臺南市東區北門路2段4號,臺南火車站總務室收,「應徵部分工時人員」,聯絡方式: (06)2232637陳淑娟小姐收(周一至周五0830-1730中午12:30~13:30及例假日休息)。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本次錄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僱用期間內離職者,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4.錄取報到人員於通知錄取後一周內須繳交3個月內經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之體格檢查表。 5.錄取人員任職期間不得於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單位擔任其他職務,如經發現將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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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26~1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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