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科長
公告日 | 114/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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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03 ~ 114/02/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金門縣政府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交通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金門縣 |
工作地點 | 金門縣政府(觀光處)。 |
工作內容 | 綜理交通行政科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具碩士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及格 (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2月6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方式:金門縣政府人事處劉小姐(082)318-823 分機65115、E-Mail: [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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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3 ~ 114/0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政府
職稱
科長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綜理交通行政科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碩士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及格 (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2月6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方式:金門縣政府人事處劉小姐(082)318-823 分機65115、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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