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參議

公告日 114/02/03
刊登起迄日 114/02/03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行政院
職稱 參議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
工作內容 1、國家經建政策與計畫業務案件之簽辦。 2、農業經濟政策與計畫業務案件之簽辦。 3、產業發展政策與計畫業務案件之簽辦。 4、以上三者擇一,視錄取人員之專長分派。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 3、具國家經建、農業經濟或產業發展政策與計畫審核之相關工作經驗10年以上。 4、具簡任第10職等合格實授資格。 5、具國家經建、農業經濟或產業發展規劃及管理專長。 6、熟悉電腦操作。 7、工作認真、積極進取、具團隊合作精神。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經濟能源農業處參議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舉行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3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行政院

職稱

參議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國家經建政策與計畫業務案件之簽辦。 2、農業經濟政策與計畫業務案件之簽辦。 3、產業發展政策與計畫業務案件之簽辦。 4、以上三者擇一,視錄取人員之專長分派。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 3、具國家經建、農業經濟或產業發展政策與計畫審核之相關工作經驗10年以上。 4、具簡任第10職等合格實授資格。 5、具國家經建、農業經濟或產業發展規劃及管理專長。 6、熟悉電腦操作。 7、工作認真、積極進取、具團隊合作精神。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經濟能源農業處參議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舉行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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