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114/02/03
刊登起迄日 114/02/03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里業務。 (二)新店溪青潭水質水量保護區巡查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正取:1人;備取:1人。 (四)每月新臺幣29,090元(配合基本工資調整)。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年滿20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高級中等(職)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機車駕駛執照,具汽車駕駛執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採通訊或親送報名。逕寄「22744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秘書室收」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一) 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下載並於簽名欄位親筆簽名) (二) 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三)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 相關經歷資料。 三、非編制人員職缺為符合業務所需及基本工作知能,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電腦操作及第二階段面試基本測驗如: (第一階段通過測驗後,另通知第二階段面試並擇日面試) (1)第一階段測驗:1分鐘20個字打字測驗及電腦文書測驗(word、excel)60分及格,即另通知參加第二階段(擇日辦理)。 (2)第二階段面試:Power point檔簡易自我介紹40%,於公開甄選面試時辦理測驗。 四、甄試方式:第一試及格者,本所通知參加第二試,第二試為「面試」(另擇日辦理),面試採問答及個人自傳簡報(內容含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職涯規劃及應徵職務看法與了解等)方式,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查詢電話:02-24931111轉208 。
聯絡方式 一、資格條件: (一)年滿20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高級中等(職)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機車駕駛執照,具汽車駕駛執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採通訊或親送報名。逕寄「22744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秘書室收」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一) 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下載並於簽名欄位親筆簽名) (二) 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三)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 相關經歷資料。 三、非編制人員職缺為符合業務所需及基本工作知能,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電腦操作及第二階段面試基本測驗如: (第一階段通過測驗後,另通知第二階段面試並擇日面試) (1)第一階段測驗:1分鐘20個字打字測驗及電腦文書測驗(word、excel)60分及格,即另通知參加第二階段(擇日辦理)。 (2)第二階段面試:Power point檔簡易自我介紹40%,於公開甄選面試時辦理測驗。 四、甄試方式:第一試及格者,本所通知參加第二試,第二試為「面試」(另擇日辦理),面試採問答及個人自傳簡報(內容含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職涯規劃及應徵職務看法與了解等)方式,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查詢電話:02-24931111轉208 。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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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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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03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里業務。 (二)新店溪青潭水質水量保護區巡查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正取:1人;備取:1人。 (四)每月新臺幣29,090元(配合基本工資調整)。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年滿20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高級中等(職)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機車駕駛執照,具汽車駕駛執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採通訊或親送報名。逕寄「22744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秘書室收」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一) 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下載並於簽名欄位親筆簽名) (二) 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三)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 相關經歷資料。 三、非編制人員職缺為符合業務所需及基本工作知能,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電腦操作及第二階段面試基本測驗如: (第一階段通過測驗後,另通知第二階段面試並擇日面試) (1)第一階段測驗:1分鐘20個字打字測驗及電腦文書測驗(word、excel)60分及格,即另通知參加第二階段(擇日辦理)。 (2)第二階段面試:Power point檔簡易自我介紹40%,於公開甄選面試時辦理測驗。 四、甄試方式:第一試及格者,本所通知參加第二試,第二試為「面試」(另擇日辦理),面試採問答及個人自傳簡報(內容含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職涯規劃及應徵職務看法與了解等)方式,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查詢電話:02-24931111轉208 。

聯絡方式

一、資格條件: (一)年滿20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高級中等(職)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機車駕駛執照,具汽車駕駛執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採通訊或親送報名。逕寄「22744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秘書室收」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一) 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下載並於簽名欄位親筆簽名) (二) 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三)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 相關經歷資料。 三、非編制人員職缺為符合業務所需及基本工作知能,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電腦操作及第二階段面試基本測驗如: (第一階段通過測驗後,另通知第二階段面試並擇日面試) (1)第一階段測驗:1分鐘20個字打字測驗及電腦文書測驗(word、excel)60分及格,即另通知參加第二階段(擇日辦理)。 (2)第二階段面試:Power point檔簡易自我介紹40%,於公開甄選面試時辦理測驗。 四、甄試方式:第一試及格者,本所通知參加第二試,第二試為「面試」(另擇日辦理),面試採問答及個人自傳簡報(內容含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職涯規劃及應徵職務看法與了解等)方式,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查詢電話:02-24931111轉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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