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2/04
刊登起迄日 114/02/04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臺中市轄內。
工作內容 (一) 工作內容 1.至移工工作或違法工作場所查察及相關行政工作。 2.受理民眾檢舉及查察非法外籍移工、雇主及仲介公司。 3.受理、查處移工申訴案件,協助解決勞資爭議。 4.配合勞動部依「就業服務法」相關檢查專案。 5.雇主申請聘僱外籍移工案件之相關申請、訪查事項。 6.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二) 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比照公務人員上班時間)或依業務需要專案指派。 (三) 計薪方式:月薪(新臺幣:37,935元)。 (四) 僱用期限: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具備機車駕照並熟悉電腦操作(含Word、Excel、PowerPoint),並具以下資格之一項者: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具備法律、勞工、政治、社會、社會工作、人力資源、犯罪防治、公共行政、金融管理、企業管理及財務管理相關系所畢業。 (二)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須具備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 報名表請至本局局網下載。(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 (二) 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報名期間內檢附報名表、自傳及相關資格證明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本案僅採紙本報名方式,並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為憑,不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線上報名): 1.郵寄送件:請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報名(信封加註報名『應徵跨國勞動力事務科約用人員』)。 2.親自送件:請於報名期間內至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3樓跨國勞動力事務科送件。 (三) 應徵地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 (四)其他: 1.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於資格條件者本局將另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時間,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報名資料本局將以密件處理,並不另作他途使用)。 2.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通過始完成甄選程序,正式進用,試用期間年資於正式僱用後,予以併計。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報名期間:114年2月4日至2月17日(共 14 日)。 5.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35574胡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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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4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工作內容 1.至移工工作或違法工作場所查察及相關行政工作。 2.受理民眾檢舉及查察非法外籍移工、雇主及仲介公司。 3.受理、查處移工申訴案件,協助解決勞資爭議。 4.配合勞動部依「就業服務法」相關檢查專案。 5.雇主申請聘僱外籍移工案件之相關申請、訪查事項。 6.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二) 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比照公務人員上班時間)或依業務需要專案指派。 (三) 計薪方式:月薪(新臺幣:37,935元)。 (四) 僱用期限: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具備機車駕照並熟悉電腦操作(含Word、Excel、PowerPoint),並具以下資格之一項者: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具備法律、勞工、政治、社會、社會工作、人力資源、犯罪防治、公共行政、金融管理、企業管理及財務管理相關系所畢業。 (二)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須具備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 報名表請至本局局網下載。(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 (二) 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報名期間內檢附報名表、自傳及相關資格證明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本案僅採紙本報名方式,並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為憑,不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線上報名): 1.郵寄送件:請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報名(信封加註報名『應徵跨國勞動力事務科約用人員』)。 2.親自送件:請於報名期間內至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3樓跨國勞動力事務科送件。 (三) 應徵地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 (四)其他: 1.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於資格條件者本局將另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時間,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報名資料本局將以密件處理,並不另作他途使用)。 2.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通過始完成甄選程序,正式進用,試用期間年資於正式僱用後,予以併計。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報名期間:114年2月4日至2月17日(共 14 日)。 5.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35574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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