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暫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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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03 ~ 114/02/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職稱 | 暫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教育局人事室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重大工程資料統計與彙整等業務。 二、辦理年度工程績效評估作業。 三、本局暨所屬機關工程獎金實施計畫擬訂及修正。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者。 2 需具備電腦資訊、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需註明或提供相關資料)。 3 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4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者。 |
聯絡方式 | 請於114年2月8日前,將上開資料電子檔寄至承辦人潘小姐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子郵件請於主旨加註「五等暫僱人員」及提供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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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3 ~ 114/0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重大工程資料統計與彙整等業務。 二、辦理年度工程績效評估作業。 三、本局暨所屬機關工程獎金實施計畫擬訂及修正。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者。 2 需具備電腦資訊、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需註明或提供相關資料)。 3 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4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者。
聯絡方式
請於114年2月8日前,將上開資料電子檔寄至承辦人潘小姐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子郵件請於主旨加註「五等暫僱人員」及提供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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