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管理員
公告日 | 114/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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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04 ~ 114/02/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本局市場管理科與本市公有零售市場)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零售市場、委外批發市場及攤販管理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經銓敘合格實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三)熟悉電腦文書作業。 (四)具公文寫作能力文筆流暢。 (五)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主動積極,能配合業務共同努力者。 (六)本職務預計114年3月1日出缺,於職務出缺日起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有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 」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等。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若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二)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視需要依序遞補或以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本案承辦人連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053陳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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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4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零售市場、委外批發市場及攤販管理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經銓敘合格實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三)熟悉電腦文書作業。 (四)具公文寫作能力文筆流暢。 (五)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主動積極,能配合業務共同努力者。 (六)本職務預計114年3月1日出缺,於職務出缺日起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有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 」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等。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若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二)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視需要依序遞補或以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本案承辦人連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053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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