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主任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8 ~ 113/11/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社會工作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臺東縣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
工作內容 | 綜理社會工作室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有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 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六、具協調、溝通及領導能力。 七、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請於113年11月22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如無法上傳,請將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社會工作師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最近5年獎懲令 (8)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 二、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電話:本院人事室089-324112#1321賴鵬翔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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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8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職稱
主任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綜理社會工作室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有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 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六、具協調、溝通及領導能力。 七、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請於113年11月22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如無法上傳,請將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社會工作師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最近5年獎懲令 (8)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 二、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電話:本院人事室089-324112#1321賴鵬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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