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2/0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04 ~ 114/02/1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高雄市 |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前鎮區中一路2號。 |
| 工作內容 | 1.協辦工程管理、建築使用管理、土地廠房管理等相關業務。 2.主管、上級交辦業務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具地政、土地管理、建築土木或都市計畫相關學科系畢業者尤佳。 2.具公文寫作能力,並熟諳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處理。 3.具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服務熱誠,品行端正。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及第5條之情事。 |
| 聯絡方式 | 1.請至本分局網站/首頁/新聞與公告/訊息公告/機關徵才 下載報名表及履歷表。 2.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履歷表(自傳務必填寫)、最高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書影本(檔案請勿大於10MB,以免無法傳送),並請將相關電子檔案掃描後於2月10日(星期一)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用地工程科技佐職務代理人-000姓名)。 3.逾時報名或履歷表電子檔案未傳送、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 4. 本約僱職務代理人為技佐職代,依約僱四等1級250薪點支薪(月薪約33,750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視考試分發狀況而定,如未獲分配或錄取人員未報到經列入其他考試計畫,得繼續僱用),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 5.備註: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翌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 6.聯絡電話:07-8239371許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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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4 ~ 114/0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協辦工程管理、建築使用管理、土地廠房管理等相關業務。 2.主管、上級交辦業務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具地政、土地管理、建築土木或都市計畫相關學科系畢業者尤佳。 2.具公文寫作能力,並熟諳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處理。 3.具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服務熱誠,品行端正。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及第5條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至本分局網站/首頁/新聞與公告/訊息公告/機關徵才 下載報名表及履歷表。 2.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履歷表(自傳務必填寫)、最高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書影本(檔案請勿大於10MB,以免無法傳送),並請將相關電子檔案掃描後於2月10日(星期一)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用地工程科技佐職務代理人-000姓名)。 3.逾時報名或履歷表電子檔案未傳送、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 4. 本約僱職務代理人為技佐職代,依約僱四等1級250薪點支薪(月薪約33,750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視考試分發狀況而定,如未獲分配或錄取人員未報到經列入其他考試計畫,得繼續僱用),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 5.備註: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翌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 6.聯絡電話:07-8239371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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