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約僱助理

公告日 114/02/05
刊登起迄日 114/02/05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職稱 約僱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33641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長者關懷連結服務宣導活動、公益捐贈物資轉介專責服務、社區營造再復興協力支援網絡、石門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回饋費宣導等工作。 二、須配合本公所業務指派工作或其他臨時交辦社會福利服務工作。 三、雇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含國民兵及補充兵)。 三、需具「原住民」身分。 四、需具office文書處理軟體基本使用技能及熟悉一般網頁操作。 五、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且具有勞動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聯絡方式 一、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90薪點,並依現行薪點折合率折合月薪金額39,150元。 二、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掃描檔(線上應徵者)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 三、請於報名截止日之17:00前將應徵資料親自或掛號郵寄(非以郵戳為憑)送達本公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公益彩券約僱助理」字樣及聯絡電話。 四、經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分機2301 王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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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5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職稱

約僱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長者關懷連結服務宣導活動、公益捐贈物資轉介專責服務、社區營造再復興協力支援網絡、石門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回饋費宣導等工作。 二、須配合本公所業務指派工作或其他臨時交辦社會福利服務工作。 三、雇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含國民兵及補充兵)。 三、需具「原住民」身分。 四、需具office文書處理軟體基本使用技能及熟悉一般網頁操作。 五、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且具有勞動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聯絡方式

一、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90薪點,並依現行薪點折合率折合月薪金額39,150元。 二、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或服務經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掃描檔(線上應徵者)檢附,請依序裝訂成冊(如無則免附)。 三、請於報名截止日之17:00前將應徵資料親自或掛號郵寄(非以郵戳為憑)送達本公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公益彩券約僱助理」字樣及聯絡電話。 四、經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親自、委託(請檢具委託書)取回或附足額回郵信封郵寄。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分機2301 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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